副标题:契税计税价格认定规则说明
核心结论:契税原则上按照房屋成交价格(不含增值税)作为计税依据,但如果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、没有正当理由,税务机关会按照房屋评估的市场核定价格来征收契税,不是单纯只认合同写的实际总价。
一、计税依据核心规则
根据契税法规定,契税计税依据是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,成交价格里面要剔除增值税部分,也就是按不含增值税价计算契税。
两种情况对比
| 情形 | 计税方式 |
| 合同成交价格合理,和同期市场价格接近 | 按合同不含增值税成交总价计算契税 |
| 申报成交价明显偏低,无合理理由 | 税务机关启动核定,按系统评估市场价核定计税价格 |
二、为什么会有核定价格
税务部门有存量房评估系统,二手房交易申报的时候,系统会自动比对同小区、同楼层、同户型近期成交均价,如果申报总价显著低于市场价,又不能提供合理说明,就会触发核定,防止低报合同价少缴契税。
新房一般是按照购房合同的备案总价(剔除增值税)作为计税基数,新房很少出现核定。
三、办理申报步骤
- 准备网签合同、购房发票、房屋信息资料,确认成交总价以及增值税金额
- 到税务联办窗口或者电子税务局提交契税申报
- 系统校验申报价格,价格合理直接核算税额;价格偏低则弹出核定评估价,按核定价格计税
- 确认税额之后完成缴款,打印契税完税凭证
四、补充深度要点
- 成交价格包含的内容:包括承受方应当交付的货币、实物、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,不只是裸房价,配套相关价款也要并入计税价格
- 首套、二套契税优惠,是在计税价格确定之后,再套用对应的优惠税率,计税基数和优惠税率是两步分开计算
- 赠与、互换这类非买卖过户,计税依据又不一样,赠与一般按市场评估价计税,和买卖成交总价规则不同
【相关 FAQ】
问题 1:契税缴纳是按照房屋实际总价缴纳吗,合同写低价可以少交契税吗?
回答 1:契税缴纳是按照房屋实际总价缴纳吗,如果申报价格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,税务机关会按评估市场价核定,不能通过压低合同总价来少缴契税。
问题 2:契税缴纳是按照房屋实际总价缴纳吗,新房契税是按含税总价还是不含税?
回答 2:契税缴纳是按照房屋实际总价缴纳吗,新房契税是按购房合同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作为计税基数,不是直接用含税总房价计算。
问题 3:契税缴纳是按照房屋实际总价缴纳吗,对税务核定价格有异议怎么办?
回答 3:契税缴纳是按照房屋实际总价缴纳吗,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,提交同小区成交佐证材料,申请重新核定计税价格。
【数据来源】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
- 国家税务总局 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相关征管规定
【免责申明】
本文内容仅为契税征管知识科普,不构成税务专业意见,各地存量房评估系统执行细则存在差异,最终计税价格以税务窗口官方核定结果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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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(4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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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本篇文章《契税缴纳是按照房屋实际总价缴纳吗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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