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常说的拆迁办,全称一般叫征地拆迁办公室,它大多属于地方政府为专项征收项目设立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,不是独立常设的行政机关,一般挂靠在住建局、自然资源局或者属地街道、区县政府下面,人员由多个部门抽调组成,主要负责本辖区征收拆迁项目的统筹协调、政策宣传、入户协商、资料归集、协议签订等项目推进工作,部分地区现在已经调整名称为征收办,也就是房屋征收办公室,职能和传统拆迁办基本一致。之所以设置这类机构,是因为征收项目涉及自然资源、住建、财政、街道、评估机构等多个部门协同,单靠某一个部门很难统筹全流程工作,所以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工作机构,集中推进项目落地,项目全部完成之后,该临时机构一般会按安排撤并,需要注意,作出正式征收决定、补偿决定的法定主体,是对应的区县人民政府,并不是拆迁办本身,拆迁办主要承担项目执行协调职能。
一、机构属性对照清单
表格
| 项目 | 详细说明 |
|---|---|
| 机构类型 | 多数为临时专项协调机构,部分地区转为常设房屋征收办公室 |
| 挂靠主管单位 | 区县政府、住建局、自然资源局、街道办事处 |
| 人员组成 | 部门抽调人员,也会聘用项目辅助工作人员 |
| 核心职能 | 政策宣讲、入户谈判、协议收集、测绘评估对接、档案整理、进度统筹 |
| 法定主体区分 | 征收决定、补偿决定法定作出主体是区县人民政府,拆迁办负责执行协调 |
二、主要工作流程
- 政府启动征收项目,下文成立专项征地拆迁办公室,明确牵头单位与成员部门。
- 拆迁办组织政策培训,开展征收方案公示、入户摸底测绘、宣传解释工作。
- 组织评估机构进场,和被征收人开展协商,收集补偿协议,办理签约相关业务。
- 统筹资金拨付对接、腾房验收、档案归档,跟进项目全周期进度。
- 项目全部收尾完成之后,按照政府安排,临时机构完成撤并或者职能划转。
三、补充要点
现在很多城市已经不再使用 “拆迁办” 这个旧名称,统一规范为房屋征收部门,也就是征收办,对外办公窗口、联系电话会在项目征收公告里面公示,办理业务的时候,可以通过征收公告确认本项目对应的正式主管部门,办理咨询、提交书面申请,优先联系公告载明的征收部门。
【相关 FAQ】
问题 1:拆迁办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,它可以独立作出征收决定吗?
回答 1:拆迁办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,拆迁办一般属于项目协调执行机构,不能独立作出征收决定,征收决定的法定作出主体是区县人民政府。
问题 2:拆迁办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,项目结束之后这个机构还保留吗?
回答 2:拆迁办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,如果是临时设立的拆迁办,项目全部完成之后一般会撤并,部分地区已经改成常设的房屋征收办公室长期保留。
问题 3:拆迁办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,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吗?
回答 3:拆迁办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,人员是多部门抽调,包含公务员、事业编人员,同时也会有项目聘用辅助人员,不是全部都是公务员编制。
【数据来源】
[2026-09-18](房屋征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解读)政务公开平台
[2025-12-02](征地拆迁专项协调机构设立说明)地方政务服务官网
【免责申明】
本文内容仅作为通用参考,各地机构名称、设置模式、挂靠主管单位存在地区差异,具体机构性质以当地政府正式发文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公开信息为准,不构成任何承诺。
本文来自作者[房装阿茉]投稿,不代表中联网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zlhome.com/c267/202610/47412.html
评论列表(4条)
我是中联网的签约作者“房装阿茉”!
希望本篇文章《拆迁办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机构属性职能说明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本站[中联网]内容主要涵盖:,房产百科,租房百科,装修百科,装修风格,设计百科,软装百科,家具百科,生活百科
本文概览:大家常说的拆迁办,全称一般叫征地拆迁办公室,它大多属于地方政府为专项征收项目设立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,不是独立常设的行政机关,一般挂靠在住建局、自然资源局或者属地街道、区县政府下面,人员由多个部门抽调组成,主要负责本辖区征收拆迁项目的统筹协调、政策宣传、入户协商、资料归集、协议签订等项目推进工作,部分地区现在已经调整名称为征收办,也就是房屋征收办公室,职能和传统拆迁办基本一致。之所以设置这类机构,是因为征收项目涉及自然资源、住建、财政、街道、评估机构等多个部门协同,单靠某一个部门很难统筹全流程工作,所以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工作机构,集中推进项目落地,项目全部完成之后,该临时机构一般会按安排撤并,需要注意,作出正式征收决定、补偿决定的法定主体,是对应的区县人民政府,并不是拆迁办本身,拆迁办主要承担项目执行协调职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