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权属争议,是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就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归属产生的纠纷,法定解决路径优先协商调解,协商不成的,申请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(行政调处),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也就是俗称的 “先行政处理,后复议诉讼”,该制度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》执行,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调查,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,争议解决期间,在争议未确权之前,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,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,保障争议地块保持原有状态,避免矛盾升级。
一、解决方式对照表
表格
| 解决方式 | 办理主体 | 特点 |
|---|---|---|
| 自行协商 | 争议双方当事人 | 成本低,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协议 |
| 调解 | 村委会 / 乡镇政府、自然资源所 | 第三方居中调解,达成调解协议 |
| 行政确权处理 | 县级 / 乡级人民政府,自然资源部门调查 | 法定确权程序,出具正式处理决定书 |
| 行政复议 | 上一级人民政府 | 对政府确权决定不服,申请复议 |
| 行政诉讼 | 人民法院 | 对复议结果或者确权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|
二、受理管辖规则
- 个人之间、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: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
- 单位之间的争议: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
三、申请行政确权办理执行步骤
✅ 办理流程
- 准备申请材料: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、身份证明、土地权属相关证据(土地证、承包合同、历史档案、四至凭证、证人材料等)
-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(一般是自然资源局窗口)提交书面申请
- 自然资源部门受理,开展调查取证、现场踏勘、询问双方
- 组织双方调解,调解成功制作调解协议书
- 调解不成,拟定处理意见,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《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》
- 当事人收到决定书,如不服,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
四、核心证据材料清单
- 不动产权证、集体土地承包证、老土地证
- 历史用地档案、征地、划拨、出让相关文件
- 相邻界址资料、宗地图
- 长期使用、管护的相关凭证
- 村集体决议、历史分地记录
五、重要规则要点
- 争议解决期间维持土地现状,禁止抢建、抢种、破坏现场
- 如果已经有生效的不动产权证书,一方单纯对证载权属有异议,一般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受理范围,应当走更正登记或者行政诉讼撤销权证的路径
-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确权是复议诉讼的前置程序,不能跳过政府确权直接去法院起诉确权
六、总结
土地权属争议优先协商、村乡调解,调解不成,向有权政府申请行政确权,由自然资源部门调查、政府出具处理决定,不服处理决定再走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,办理前提前收集完整权属证据,申请时明确争议地块四至、面积、争议请求,按管辖层级提交申请。
【相关 FAQ】
问题 1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确权吗?
回答 1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法定要求先由人民政府行政确权,属于前置程序,不能跳过政府确权直接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土地权属。
问题 2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个人和村民小组的纠纷找哪个部门?
回答 1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,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,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调查。
问题 3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确权处理决定书下来之后多久可以复议?
回答 1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收到政府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之后,按照法定救济期限,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,之后仍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。
问题 4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争议期间能不能在土地上面新建建筑?
回答 1: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,争议未确权之前,双方都不可以改变土地现状、抢建抢种,维持原有土地使用状态。
【数据来源】
[2026-09-28](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政策解读)自然资源政策资讯媒体
[2026-08-22](土地权属争议确权申请办理指南)土地管理专业媒体
[2026-07-04](土地权属争议管辖与救济路径说明)土地管理行业平台
【免责申明】
本文内容仅作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政策科普参考,具体案件受理、证据认定、处理程序以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》以及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人民政府正式文书为准,不替代官方政策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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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中联网的签约作者“浅禾宅记”!
希望本篇文章《土地权属有争议该怎么解决 调处流程详解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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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土地权属争议,是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就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归属产生的纠纷,法定解决路径优先协商调解,协商不成的,申请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(行政调处),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也就是俗称的 “先行政处理,后复议诉讼”,该制度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》执行,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调查,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,争议解决期间,在争议未确权之前,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,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,保障争议地块保持原有状态,避免矛盾升级。